地点:香港
日期:2015年5月7日
联合国的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(CRPD)可称得上是主要全球人权条约之中最全面的一条,要求缔约国「确保并促进充分实现所有残疾人士的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」,也详细说明了特定的权利如何在残疾人士身上得以实践。CRPD主要针对残疾人在外遇到的困难、社会问题和残疾人的参与,而非个人残疾问题,这是对传统残疾概念的一大挑战。CRPD亦有解释一些基本人权概念的意思,例如:平等、尊严和共融。是次讲座由香港大学比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Kelley Loper小姐主持,内容包括现时中国实施CRPD的状况、残疾人权利委员会(CRPD专业监察机构)的角色、其他相关的联合国人权机制和公民社会。讲者亦分享了近期比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(CCPL)所采取的措施,藉此推广和交流有关CRPD的资讯,支持实践CRPD的行动。这次讲座特别介绍了新残障权利资源网,这个网上平台为学者、非弁利机构、决策者、其他持份者提供中英对照的残疾人权利资讯和研究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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